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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室职责

发布时间: 2022-10-25

素质教育教研室工作职责

素质教育教研室(以下简称教研室)是承担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系列课程(即《大学生职业素养与人生规划》、《中西文化概论》、《经典选读》、《大学生科学技术通论》、《军事理论》、《形势与政策》)教学和教学管理任务的基本单位。教研室负责完成相关的教学、教学管理及拓展任务。

一、落实教学任务

1.教研室负责人汇同相关课程组负责教师,制订每门课程的教学实施细则,并在教学实践中,不断予以充实和完善,体现不同课程的特色。

2.教研室按照具体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,组织完成教学任务。按时提出下学期教师课程安排意见,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具体环节。

3.积极推进教育创新,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念,一切围绕学校提出的教学指导思想,每学期通过多种途径,了解学生对教学的要求,并对学生提出的学习要求、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。

4.教研室负责督促教师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纪律,做到上课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随意改变课程时间等,督促教师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,排课、调课、停课等严格执行学院规定。

二、实施课程建设

1.教研室根据具体课程的教学计划,组织开课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和教师用书的编撰工作。

2.教研室根据具体课程的教学计划,及时提出课程内容的调整方案,在调研、总结和探索中,不断修订课程教学内容。

三、落实实践环节

1.确保每门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的具体落实,注重课程实践效果,认真组织观摩、考核、成果收集等。

2.改进各项实践活动和实践项目,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,每门课程开展的实践活动主题明确,保障实践效果。

四、教学质量检查

1.教学任务下达后,督促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,钻研教材,认真备课,写出教案、讲稿,并采用多媒体等教学手段,精心组织教学。

2.提醒教师核对课程时数与时间、地点的安排,提醒教师根据学校要求完成教学任务。

3.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和学期初、期中、期末三次阶段性教学检查(学期初开展教案、课件、授课计划的检查;期中开展教学分析,听取学生意见;期末开展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检查,同时吸收学生对教学的评价),有相应记录、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。

4.了解教研室所属教师的授课情况,教研室负责人落实学期听课任务,做好相应记录,并将具体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。认真分析课程教学效果,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师授课质量的评价工作。

5.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有关教学方面的学生座谈和问卷调查工作。听取学生对教研室的教师教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,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及时反馈和认真总结。

6.每月进行教师的上课情况督查,做好有关记录。控制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发生。每次教研活动均对应参与教师进行考勤,做好考勤记录。

五、开展教研活动

1.教研室按照学校的年度总体工作计划,制定教研室年度(学期)工作和教研活动计划。统筹安排学期工作,及时进行学期工作总结。

2.针对每学期开设的课程,提出教学研究的具体内容,开展课程教学研究,调整并充实课程的教学内容,按照改革后的课程要求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。

3.保障各课程组教研活动的进行,使教研活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,利于课程建设和科研的开展。

4.教研室通过组织互相听课等形式,使教师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,帮助教师改进教学,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。

5.组织拓展活动,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,增强教师的敬业精神,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。

六、开展学术活动

1.根据学校的科研总体规划,在兼顾教学需要、教研室教学工作和教师专长的基础上,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校内外科学研究课题。

2.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及以外的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。

3.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活动,撰写学术性论文,鼓励教师公开发表自已的科研成果,积极开展横向交流。

4.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开展的学术评奖活动。鼓励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专业竞赛,不断提高教研室的学术水平、扩大教研室的影响。

2019年1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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